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铁西海关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择优选定1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采购人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单位,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项目说明:本次为定点框架采购,不预估总合同金额。采购人在服务期内有造价咨询业务时,按实际完成项目结算付费,不保证业务量。
4.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2年(可按需调整)。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定点服务商为采购人日常小型和零星维修工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所列内容:
1.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及审核;
2.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审核;
3.施工过程造价跟踪控制、工程计量与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审核;
4.工程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查)、竣工决算编制与配合竣工结算审核;
5.工程造价争议鉴定或咨询;
6.上述各阶段一体化造价咨询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7.配合内部及外部审计、造价相关技术支持等工作。
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任务为准。
三、响应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业务;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4.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团队,配备土建、安装等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名;
5.近3年(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3年内具有至少3项房屋建筑或修缮改造类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四、咨询服务费
单项工程预、结算按次收费,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咨询费用为1800元,在此单项工程金额每增加10万元(含),单笔咨询费用相应增加400元,以此类推。
五、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按下列顺序编制、逐页(或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递交。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采购公告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格及信用承诺函、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发布之日起3日内);
5.项目团队资料: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
6.近3年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证明(合同及成果文件关键页复印件,至少3项);
7.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响应时效、质量保障及保密措施);
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递交时间及地点
1.符合相关要求有意向的造价咨询单位可将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达至铁西海关。
2.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沈阳市****路****甲5-1号 铁西海关,曹先生,133****1861。
3.项目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先生024-****6800,
133****1861。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算)。
七、评审及定点确定
1.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从服务方案、人员实力、项目业绩、履约保障等方面综合评审。
2.择优确定1家单位作为本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定点服务商,签订定点框架协议。未成交单位不做解释,资料不予退回。
八、其他说明
1.定点协议仅确立合作关系,具体项目以单项委托单为准;
2.定点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采购人工程相关资料;
3.响应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其响应无效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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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0956/MVEiHKEBni4p5U9XuD5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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