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4处房地产出租公告
[2026]第15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受相关部门委托,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拟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租赁,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于本次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1.本次出租标的为朝阳双塔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处置权的房地产4处,租期1年。租赁标的及其状况,以展示的实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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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序号 |
标的地址 |
面积 (平方米) |
****楼 |
竞价底价 (万元)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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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朝阳大街四段盘龙三期5号103 |
327.08 |
1-2 |
7.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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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双塔区龙山街三段 |
1380.56 |
1-6 |
1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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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长江路四段92号326C号113、213室 |
260.25 |
1-2 |
4.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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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江路四段92号326C号114、214室 |
244.57 |
1-2 |
4 |
1 |
2.标的已经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详见辽政评报字[2026]第00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出租方已对租赁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租赁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出租方对标的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
4.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承租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
二、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
2.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保证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价款。
三、租赁程序
1.挂牌公告期限: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6日11:00。
2026年10月12日10:00启动自由报价;
2026年10月27日10:00启动限时竞价。
2.现场展示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11日11:00。
勘查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421-***5030
3.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申请承租登记及电子竞价手续,经审核后缴纳购买保证金,取得承租资格。
4.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应于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6日11:00(以实际到账为准)将购买保证金转入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0421-***5030)所指定账户,交款人与意向承租方必须一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
5.本次租赁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平台https://www.****.cn,***网站交易指南栏目https://****.cn)。
6.保证金处理及价款缴纳:承租成功的购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承租方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未承租成功的意向承租方持购买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返还。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租赁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成交价*租期*2%)。
2.《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房屋使用权。
3.在上述规定期限由于承租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及押金、放弃承租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将标的重新出租。
五、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朝阳市联***平台部分免责:
1.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承租方应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承租方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承租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平台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承租方使用。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承租方遗忘密码,***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6.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网站进行公告。
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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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08/tRqWLaEBLRKCxEZfFbO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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