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废旧机动车号牌转让公告
[2026]第136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受相关部门委托,拟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转让,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于本次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朝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有权处置的一批废旧机动车号牌,约10吨(具体重量以实际称重为准),以单价为竞价底价整体转让。竞价底价1.32万元/吨。
转让标的及其状况,以展示的实物为准。
2.标的已经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详见辽方正报字[2026]第07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转让方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转让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
4.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披露信息,接受转让标的现存及潜在实物与法律上的瑕疵,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同意完整履行交易程序。
二、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项目相适应,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或再生资源回收资质;
2. 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保证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价款。
三、转让程序
1. 挂牌公告期限: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30日11:00。
2026年9月16日10:00启动自由报价;
2026年10月8日10:00启动限时竞价。
2. 现场展示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30日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勘查地点:朝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咨询电话:183****8882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要件等必要的材料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0421-***5030)办理申请受让登记及电子竞价手续,经审核后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受让资格。
4.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意向受让方应于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30日11:00(以实际到账为准)将交易保证金转入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
5.本次转让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平台,https: www.****.cn,操作程序***网站https:****.cn交易指南栏目),竞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6.交易保证金处理及价款缴纳:受让成功的购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计算方式为单价*预估数量,交易完成后,按实际数量计算多退少补。
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持购买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返还。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所发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全额承担;转让方不能出具交易发票。
2.成交后受让方需运输至转让方指定地点称重,运输、称重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需在30天内将标的按要求裁剪后自行将标的运输完成,并承担费用。
4.在上述规定期限由于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购买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重新转让。
五、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朝阳市联***平台部分免责:
1.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受让方应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受让方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平台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受让方使用。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受让方遗忘密码,***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6.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网站进行公告。
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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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08/DES-p6ABni4p5U9XA9v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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