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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土网挂字2026011号谷城县紫金镇孙家沟村(241国道以北)

23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湖北 - 襄阳市 - 谷城县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湖北 所属地区 襄阳市 - 谷城县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网挂字〔2026〕011号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定于2026年9月8日8时30分至2026年9月21日11时整(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城***网***网上交易系统”***网“土地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 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相关情况(见下表)

宗地编号

(2026)011号

宗地

面积

6994.36平方米

宗地坐落

谷城县紫金镇孙家沟村(241国道以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40.0(%)

绿化率

≤15(%)

建筑高度

/ (m)

建筑

规模

/ (㎡)

投资强度

15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30万元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利用。

备案号

4213926BB0041

起始价

130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6年9月8日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1日11时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的不得参加竞买)***网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网http://www.****.com)、***网站http://www.****.gov.cn)、***网www.****.gov.cn)浏览挂牌出让公告,****城***网的“***网上交易系统”***网“土地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公告、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四、相关说明事项

1.有意向竞买者,****城***网***网上交易系统”***网***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襄阳***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6年9月8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城***网的“***网上交易系统”***网“土地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3.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必须在2026年9月18日16时前,***网上交易系统一次****城****中心保证金账户。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26年9月1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4.***网上交易系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2026年9月21日11:00时整)前10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五、特殊情况说明

1.***网上挂牌出让的宗地,如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申请一经确认提交,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宗地现状无异议。

2.竞得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实测面积的多少不影响计算成交价款)。

3.该宗地开工、竣工时间必须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内建设,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两年后未使用作为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4.该宗国有建设用****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实际勘测为准(实测面积的多少不影响计算成交价款)。

六、其他要求

1.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下载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2.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成交确认书》****城****中心进行成交确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10****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土地成交后,竞得人须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总体布局、配套建设等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谷城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2026031号)执行。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环保、安监、消防、文物、人防、交通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4.竞得人在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另外承担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地块内的围墙、垫方等费用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其权利人另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出让地块内的埋藏物、管涵、架空线路及建(构)筑物等设施,由竞得人按规定与其权利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协商解决。

七、联系方式

***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任先生 0710-***3506

****中心咨询电话:熊女士

钟女士 0710-***2558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徐先生 0710-***8127

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许女士

李先生 0710-***5950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

****城县支行

王女士 187****3150 0710-***3262

****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刘先生 151****9166 0710-***7218

中国农****城县支行

叶女士 138****3399

0710-***7329

2026年8月17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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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0759/2D4HeqABni4p5U9XO6D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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