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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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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 |
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务站装备设备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0-08-26 至 2020-08-27 |
| 撰写单位: |
锦州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吴春艳 |
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务站装备设备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ZZC20200800155
二、项目名称: 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警务站装备设备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警务站装备设备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派尔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苑
成交金额::644,8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1
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警务站装备设备建设项目 品牌(如有):无 规格型号:1名称:基地台2.规格、参数:1、彩色显示屏,屏幕尺寸不小于2.8英寸,至少支持4行显示,日间或夜间模式可选,强光下清晰可视;等(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基地台8台等(详见招标文件) 单价:8859.01元等(详见响应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关颖辉;杨少霞;石若秋;郭敬波;冮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不足5000.00元,按5000.00元收取;造价咨询服务费根据关于制定《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13】005号文件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费、造价咨询费及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地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416-***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416-***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女士
电话: 0416-***55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下载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锦州金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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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05/veiBKHQBYFQd7XF70Y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