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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17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辽宁 - 沈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项目预算 1300万
省份/直辖市 辽宁 所属地区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 项目联系方式 182****2711
更多联系方式 139****5521 024-****5319
代理机构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石增良 024-****8388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9-09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招标项***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2-00288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0
最高限价(%):1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履约过程中,中标方需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所提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辽宁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3.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 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方采购要求为准,。

5. 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服务人员(配送服务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6.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信息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更换。

8.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9.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10.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所供应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11.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价格不高于当地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当日价格。

12.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合格标准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招标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投标人所供货物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况协议自动终止: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供应能力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招标人供货的;

(4)因供应货物质量原因导致所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5)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6)投标人供货延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供货延误但未造成不良影响达到2次。

(7)投标人质量违约。

(8)投标人价格违约。

(9)投标人违反保密协议规定或在配送时违反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

(10)其他违约行为。

(1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特殊性,如遇国家政策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须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情形时,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不得要求任何赔偿损失。

13.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在供货验收时应出示质量检测报告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二、分类质量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食材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粮食类、食用油类、肉类、家禽类、水果类、蔬菜类、水产类、乳制品、豆制品、蛋类、调料类等食品。

(二)质量标准要求

1.肉类质量标准: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其中肉类冻品类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符合GB2707-2016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8%),符合:GB2707-2016鲜(冻)畜肉卫生标准,无添加剂;所供产品日期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猪肉必须有“三证一章”(动物检疫部门的蓝紫色“检疫合格验讫条形印章”、商务部门的蓝紫色“定点屠宰条形印章”、定点屠宰厂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圆形印章”和动物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肉厚,皮无斑点或黑质;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者粉色,有光泽,不发粘、无异味、臭味、无淤血及毛发。所配送肉类必须排酸。配送车辆必须专车专用,并保持恒温冷藏。所配肉类必须单体包装,每个包装必须粘贴有单体品名、重量、价格、出场时间等详细信息标签,包装袋不得有破损及污染物。配送的肉类严禁注水、注胶,验收时包装袋内不得有血水或冷冻的冰块。所配送的猪肉经检测不得含有瘦肉精等国家规定严禁添加的其他化学元素和有害物质。不得提供老母猪肉、老公猪肉、各类病猪、瘟猪。

2.水果、蔬菜类质量标准: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不存在泥沙和异物,利用率不得低于95%。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书;所供产品日期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所有蔬菜必须要有食品检疫证明,每批次检疫证明要与实际运送的相符。蔬菜要水分充足,根粗、茎壮、叶肥。无腐烂变质、异味、黄叶、虫眼、黑斑、或者其他变异病虫害。要确保蔬菜的完整性,不得分割,蔬菜的茎、根保持新鲜,无折断。不得出现果皮有摩擦、皱纹、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蔬菜类产品品质按照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提供不合要求的蔬菜类产品,蔬菜等级不低于2级。

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3.水产类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非冰鲜类必须鲜活,利用率不低于95%;冰鲜类水产品解冻后利用率不低于85%,净重不低于标识重量,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眼球光亮透明,鳃口紧闭,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水产类来源可靠、可追溯,无毒、无害、无污染,如进口水产品需提供报关单和边检合格证明并在外包装上具有中文标签,国产商品按照相关预包装物品标准执行;

(1)水产类:包括但不限于鱼、虾等。鱼类新鲜度好,粘液不浑浊,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浑浊,组织有弹性,切面有光泽,肌纤维清晰。

(2)半成品及冻货类: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冻品,但应保存完好不得出现僵尸肉,僵尸鱼等。所提供商品必须有食品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应保持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和形状,不得有其他变异颜色或腐烂变质和反复冷冻,解冻产品净含量不小于95%。产品解冻后无异味和杂质,大小均匀,组织细密紧至。投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独立包装,不得出现包装破损,产品流出,包装标签必须显明的标注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存条件和方法等,所供产品日期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包装还应满足保护食品感观的特性,保护食品不受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影响,并能与影响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物质隔离。运输前应对进出货物的容器、车辆等运输工具进行卫生检查。运输工具应无污染、无虫害、无异味。产品独立装箱不与其他产品直接接触。应避免日光直射、雨淋和撞击,并根据产品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车辆进行装运。投标供应商除速冻水产品以外的其他速冻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标准。

4.家禽类质量标准: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养殖基地有效证件,符合GB2707-2016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

禽肉要求:胴体完整,皮肤无伤斑和溃烂破损,无脱臼、骨折;胴体胸部骨尖不显露,胸部呈梯形;胴体肤色无黄衣、无异常色斑;无毛根与绒毛残留。分割品:分割肉块要完整,无缺损,无残留羽毛,无残留骨,无色斑和溃烂,无剔割伤痕;肉色正常,无血肿、溃烂等;分割肉脂肪沉积程度:胸肌脂肪带宽在0.5-1cm之间,腿部与尾部切离出脂肪厚度在0.5cm以内。

5.粮油质量标准:预包装货品需要由正规厂家生产,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内外包装完整无变形。所供应货品需要符合相关质量安全要求,需要通过QS认证的货品必须有QS认证标志。颜色品质纯正,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75%;

(1)大米: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所供产品日期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大米必须符合GB/T 1354-2018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杂粮:小米、燕麦、红豆、绿豆、糙米、薏仁、黑芝麻等;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所供产品日期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供货时提供检测报告

(3)面粉(含低筋油条面):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松散不结团,粉粒细软滑均匀,有正常光泽、无异味、无结块。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挂面: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所供产品日期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无霉变、无米虫,干燥;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面粉。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面粉必须符合GB/T 1355-2021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食用油:要求为非转基因大豆油(一级,包装要求大于等于5L)。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所供产品日期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产品标签完好;油体清澈,特有的本色,无其他异味。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食用油必须符合GB2716-2018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蛋类质量标准:符合GB2749-2015蛋壳清洁、完整,蛋壳粗糙、摇动无声。市场流通环节的所具备的相关证照。如果在供应期间食堂接收到相关关于原材料的问题通报,处罚将由供应方承担,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应赔偿,负全部责任。

蛋类:鲜鸡蛋。禽蛋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出场时间在3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

7.调料类质量标准:干调产品均为品牌产品,不接收散装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GB2760食品安全国家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有关规定。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外包装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可用日期大于保质期的75%。

调料类: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可用日期大于保质期的75%。

8.豆制品质量标准:大豆腐,必须自制生产,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无异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生产日期符合要求,所供产品日期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豆制品:豆腐、干豆腐、豆浆等。豆制品无防腐剂、卤水豆腐,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黄豆均为非转基因。

9.酱腌菜类质量标准: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生产日期符合要求,所供产品日期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10. 肉类标准:GB2726-2016、GB20799-2016、GB/T31319-2014、GB/T29342-2012等

★三、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

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17:00***平台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即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 配送时间:

每天5:30~6:00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要保证海鲜运到后的新鲜度。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中标人需为所投包组配备运输车辆至少3辆。

4. 配送人员:

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做好对接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中标人需要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更换。

★四、验收要求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采购人有权对食材进行抽查验收或全面验收,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换(补)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中标人。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规格、数量、单位、折扣后单价及折扣后总金额等内容】上签名确认并加盖中标人公章,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 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 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6.服务需求中提出的所有执行标准,如果国家有新的标准,均按新的标准执行。

六、商务要求:

★履约期限:2年,采用1+1模式,1年内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行为,且履约情况好,甲方有权续签1年。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

1、本次采购以人民币结算。

2、按月支付。次月结算,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上月结算申请并附详细费用清单,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当月付清。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24小时

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

★报价要求:本项***网站-***平台发布主要农副产品价格为基准,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注: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投标报价80元,那么比率即为80%。中标的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结算方式:

1.实***平台中(超市零售)价格为准(例如:周三采购的食材,应按周三当日的价格结算)。

结算价***网站-***平台中(超市零售)价格为准,结算价格=(***网站-***平台中(超市零售)价格为准)售价×中标费率×实际供货量。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价格确定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

2.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台中未列出,则按照沈阳市各大批发市场批发价中间价的95%及沈阳市地利生鲜当日公布的会员价,冷冻水产品、调理品及半成品参照沈阳市于洪水产市场批发价格。

3.对于其他情况,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共同到市场询价,共同协商确定结算基准价格;协商不成时,以采购人最终确定的基准价格为准。

★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合同约定及时终止合同:

1.未履行经营服务合同约定的;发生转包、分包经营业务的;擅自更换履约人或违反经营服务合同行为的。

2.未持续保持食品经营许可或管理资质、经整改仍不符合食品经营或管理条件的。

3.与学校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

4.存在采购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

5.经营管理混乱、存在突出食品安全隐患,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的且与食材直接相关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

8.合同期内,如学校上级主管部分进行食材配送集中采购招标,本项目终止。

合同履行期限:2年,采用1+1模式,1年内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行为,且履约情况好,甲方有权续签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9日16时00分至2026年09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楼开标室(****路****甲,南市场和平交警二大队后身,沈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投标)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递交加密备份响应文件的,需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兴路三号
联系方式:182****2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街****号****广场
联系方式:024-****8388
邮箱地址:11****@****.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增良、齐俭、马春艳、赵子淇
电 话:024-****8388-313
附件: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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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05/p5T4hKABMqitpwL5L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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