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6-210102-00145-002-001
二、合同名称: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6-210102-00145
四、项目名称:和平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和平区司法局
地 址:****广场
联系方式:024****2155
供应商(乙方):辽宁弘鼎胜律师事务所(牵头单位)、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成员单位)、辽宁宏茂律师事务所(成员单位)
地 址:辽****街****号****中心
联系方式:024****4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检察院、看守所、信访局服务团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职,严守法纪,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采用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投标人需明确主办律师 1 名,对法律援助服务项目负总责,采用联合体投标人,主办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不能超过团队总人数的 50%。 (三)投标人应组成20人以上的执业律师团队,并提供明确的法律服务团队名单。成员执业年限5年以上的不少于70%,成员执业年限10年以上不少于30%,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50 周岁。 (四)团队应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配备具有丰富法律援助办案经验的专业执业律师。 ★(五)团队成员及团队成员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50,000.00元
合同金额:35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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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05/ew_VvaABLRKCxEZfB-H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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