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大米采购供货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 辽宁省营口监狱
供方: 营口鹏昊米业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2026-06-04签订的《 2026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大米采购供货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6-210000-03505-001-0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变更付款笔数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变更内容
原合同条款:
履约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的有效发票后,根据有关规定结算。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现调整为:
履约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的有效发票后,根据有关规定结算。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现将3、4、5月合并支付608130元。并变更支付笔数。
二、补充事宜
无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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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公章): 辽宁省营口监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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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公章):
营口鹏昊米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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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05/SZpirqABMqitpwL5axm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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