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24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24日-2026年9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9-***7761
通讯地址:****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4200
| 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决定日期 |
| 1 |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创四方电气有限公司互感器、脉冲变压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标的函 | 南环保审函〔2026〕100号 | 2026年8月24日 |
| 2 |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南平青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香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南环保审函〔2026〕101号 | 2026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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