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GC-FS-J-2026-162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台江大队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艾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路****号(原福厦高速接线以东,三江路北侧)****广场(一期)1#楼19层26办公-1
成交金额:36.4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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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成交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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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艾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台江大队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
1、保障做好大队日常用水用电安全及相关设备维护。2、利用大队食堂现有设备,保障做好日常菜品清点、清洗,中、西餐烹饪,厨具、餐具清洗消毒,食堂环境保洁等;(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合同签订后1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645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鸿玲、吴秀平、杨沛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467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审查
1.1供应商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价格扣除情况:无
3、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6年9月24日。
4、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林锟、李晶晶/0591-****3306、83393307) 、负责人(黄丽婷、张秋英/0591-****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路****号
联系方法:杨警官/0591-****7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3306、83393307
十、附件
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
- 中小企业声明函(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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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0094/2hMM06ABLRKCxEZfd_E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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