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中心办公家具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北京辉煌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 911101057621936973 | ****路****号****楼 | 87.86(均分制) | 2886750元 |
采购包2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北京大为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 911101165604060256 | 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前茶坞村南甲18号-8号 | 86.17(均分制) | 677051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采购包1: 名称:家具,详见响应文件 品牌(如有):北京辉煌家具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数量:一批 单价:详见响应文件 采购包2: 名称:家具,详见响应文件 品牌(如有):北京大为家具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响应文件 数量:一批 单价: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万里远、赵维娜、胡来祥、夏琦、张桂平、刘翔、陈春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包1:代理费具体标准为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所列代理费收费标准的70%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25027.00元。
采购包2:代理费具体标准为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所列代理费收费标准的70%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费金额为:人民币710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机关)
单位地址:****路****号
联系人:汤开斌
联系电话:025−83798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路****号D****楼
联系人:张浩宇、郁鹏程
联系电话:138****3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浩宇、郁鹏程
电话:138****32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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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479/Mk8a8qABni4p5U9XRsG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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