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凤县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和监理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紫阳宫路丹凤县财政局东楼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2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CG-CS[2026]01号
项目名称:丹凤县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和监理全过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丹凤县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31,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6,58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施工图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1,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
合同包2(丹凤县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全过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18,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监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8,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丹凤县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全过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丹凤县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
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9.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声明。
1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合同包2(丹凤县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全过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不兼任其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
9.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声明。
1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至 2026年03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紫阳宫路丹凤县财政局东楼2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紫阳宫路丹凤县财政局西楼后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紫阳宫路丹凤县财政局西楼后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需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体预留比例100%。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无效。
6.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以受理。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请投标企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提供中小企业承诺函。
8.同一供应商(或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予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若已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不得再参与其他标段的投标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凤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丹凤县龙驹寨镇付家塬
联系方式:公安警察招标采购https://www.bid110.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紫阳宫路丹凤县财政局东楼204室
联系方式:0914-3329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914-3329819
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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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464/T9Go15wBNh59eoulN1u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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