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计划编号:441424-2022-00251
二、项目编号:GDWY2021002
三、项目名称: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梅州市庆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 水寨镇华一西路县国税对面段365号 | 1,077,000.00元 |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梅州市庆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餐饮服务 | 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 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077,000.00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苏广健 罗良文 肖映秋 刘晓君
采购人代表名单: 李志宏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次招标为服务类招标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1.561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五华县公安局机关食堂、交警大队厨房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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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庆泉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80 | 22.20 | 19.78 | 81.78 | 1 | 1 |
梅州市信相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20 | 8.00 | 20.00 | 56.20 | 2 | 2 |
广东汉光超顺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20 | 3.00 | 19.74 | 55.94 | 3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五华县公安局
地 址: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路70号
联系方式: 0753-2169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
联系方式: 0753-2569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小姐
电 话: 0753-2569981
十一、附件
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1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245/mpmK5H8BzsWhGETPPyp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