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预安检闸机扩容项目 | 项目编号 | SZJC-JZ-JT-2025-06252 |
|---|---|---|---|
| 项目地址 | 宝安区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 项目行业分类 | 航空运输业 | 资金来源 | 国有:100%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6套预安检闸机的供货和安装工作,统一接入机场安检信息系统(厦门民航凯亚有限公司产品),并完成原预闸机的迁移和调试工作。 |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预安检闸机扩容项目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机场电子采购平台(bidding.szairport.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ygcg.szexgr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03-04 09:30 | ||
| 公告信息 | / | ||
| 公告附件 | |||
招标段/包
| 标段/包名称 | 深圳机场预安检闸机扩容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SZJC-JZ-JT-2025-06252-001 |
|---|---|---|---|
| 报价方式 | 总价 | 采购控制价(元) | 1739362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开户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开户行名称 |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开户行账号 | 44201548200056013816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 交货期(天) | 270 | 交货期说明 | 整个项目实施进度要求为:本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且项目开工令下发之日起 270个日历日完成验收。 第一阶段:需求调研与分析。自合同签订后且下发项目开工令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完成需求调研与分析,并形成《需求调研报告》; 第二阶段:系统功能和设备到货。自合同签订后且下发项目开工令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完成项目深化设计工作,并通过项目深化设计方案的专家小组评审; 第三阶段: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自合同签订后且下发项目开工令之日起 180 个日历日完成设备安装和项目主体功能上线,输出符合用户要求的应用系统,完成业务测试、接口联调测试,提交《软件系统测试报告》、《接口联调测试报告》后,部署上线交付试运行,测试系统对用户业务需求的复合程度以及自身运行的稳定性等要求,系统试运行不少于60个日历日,提交《试运行总结报告》;对用户进行培训。 第四阶段:初验。系统上线稳定运行试运行30个日历日后,系统运行正常,完成系统培训与相关文档的归整工作,并提交运维手册,进行验收;乙方提交全部项目建设文件及相应资料后,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 第五阶段:终验。系统初验后稳定试运行60个日历日后,系统运行正常,并完成系统培训与相关文档的归整工作,并提交运维手册,进行验收;乙方提交全部项目建设文件及相应资料后,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6套预安检闸机的供货和安装工作,统一接入机场安检信息系统(厦门民航凯亚有限公司产品),并完成原预闸机的迁移和调试工作。 |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须是拟投自助验证闸机的制造商或本项目唯一销售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唯一的专项授权,并且多个具备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按不予受理处理;若同一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唯一专项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投标按不予受理处理,只认可制造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证明文件: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如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设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投标人与制造商之间的合同不算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及发票开具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合同内容:自助验证闸机供货及安装类业绩; (3)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80万元及以上; 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截图。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清晰体现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内容;发票复印件对应附在每份合同关键页后,发票内容需与本项目业绩内容相关(明确标注设备名称及金额),每份合同对应发票应列表汇总统计。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金额以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金额,则以发票汇总金额为准。若未提供发票查询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四)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3-04 09:3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3-13 17: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3-17 09:3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3-21 09:30 |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6-03-24 09:30 | 开标时间 | 2026-03-24 09:30 |
| 文件获取地点 | 深圳机场电子采购平台 | ||
| 开标地点 | 深圳机场电子采购平台 | ||
招标组织机构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宝安机场信息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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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5-23458017 |
| 邮箱 | 356661175@qq.com |
招标人信息
| 联系人 | 郝工 | 联系方式 | 0755-23452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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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bid110.com/view/12697/C8KitpwBcJ7Dd_Tqy3t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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